ldquo我们就是A货rdquo

近日,有网友发现安徽某景区内存在中国最大的山寨“兵马俑群”,数量上千,栩栩如生。

10日,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表态:安徽的山寨兵马俑未获授权,属于侵权。

对于这些山寨兵马俑,网友们态度不一,早已展开唇枪舌战……

有人认为,该景区大搞山寨兵马俑实在不妥:

嗯,这位朋友一看就很有社会责任感。

真是说出了西安兵马俑的内心独白……

再来看看支持山寨兵马俑的朋友是怎么想的:

在了解广大群众的心声之后,我们再请“涉事双方”来详细谈谈——

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:

这些山寨兵马俑的拥有者是安徽太湖五千年文博园,据其工作人员介绍:

1.山寨兵马俑群确实存在

网上热传的“山寨兵马俑群”照片确实是在该园拍摄的,是该园一期某景区的一处景点。“兵马俑群”依据西安临潼兵马俑一号坑建造,人俑按原比例复制。

该园区还有“万里长城”等其他几百个景点。

2.当初决定山寨时“没想太多”有记者询问:景点建造前是否获得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授权?文博园行政总监殷照平说老总不在,不太清楚情况,但表示“我们当时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许多”。

3.山寨兵马俑是谁具体制作的?

殷照平说,“兵马俑群”是请西安一家做陶俑的公司制作的。

4.并非全山寨,有自己独创之处

该园区还修建了秦始皇站在城墙上挥手的雕像,“秦始皇”两侧的“城墙”上各有“一统江山”、“兼并天下”字样。

殷照平表示:

“西安兵马俑就没有这些,这是我们独创的。陶俑的摆放啊人物形象啊也不一定一样。我觉得如果要讲侵权,大可不必。我们没有意向去侵犯知识产权。”

5.我们就是“A货”

“我们从来没说我们就是一号坑,谁都知道真的在西安,我们跟游客介绍都说我们就是‘A货’。”殷照平还透露,该文博园是4A级旅游景区,“兵马俑群”所在的“一梦千年”景区门票为元。

秦始皇帝陵博物院

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关负责人:

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!安徽安庆市太湖县的“山寨兵马俑群”并没有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许可和授权。

该院已发布律师声明,声明中称:

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依法对“秦始皇帝陵博物院”、“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”享有名称权,并且对已注册商标,如“兵马俑”、“秦俑”、“秦始皇兵马俑”、“铜车马”、“秦始皇帝陵”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
任何未经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授权,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、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名称、注册商标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、影像资料的行为,均构成侵权。

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还表示,除了安徽太湖县的“山寨兵马俑群”,近期在比利时举办的“兵马俑”展等都没有他们的许可和授权,对此他们也并不知情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将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法律学者这样说

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知函:

1.山寨兵马俑已侵权

五千年文博园修建“山寨兵马俑群”供游客参观,并以此营利,已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
刘知函指出,文博园的行为可视为广义的侵权行为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五千年文博园修建山寨兵马俑群,是对西安秦始皇兵马俑一号坑的复制模仿,会造成公众混淆。

这种高度模仿的行为侵犯了秦始皇兵马俑整体形象的特有性。同时,五千年文博园以此作为吸引游客的一大卖点,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竞争优势,侵占了其在旅游市场中的份额。

2.有何法律法规可依?
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有这样一则兜底条款: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。

刘知函认为:

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权要求五千年文博园停止侵害,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赔偿数额可参考侵权所得。

对这件事,你怎么看?你们家乡有没有啥山寨景观?

参考素材来源:华商报(记者刘苗)、中国新闻网及微博

编辑:顾浩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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